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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发展公告
【字体: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1年09月24日 双击滚屏

       青海省青年企业家协会是团省委领导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社会团体。青海省青年企业家协会自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关怀指导下,在团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青年企业家成长成才和企业发展服务,团结、凝聚、培养和造就了一批优秀青年企业家,积极引导和带领广大青年企业家在促进青海经济建设、推动社会全面发展、带动和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等工作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根据《青海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的规定,团省委、省青年企业家协会拟定于年内召开青海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为进一步发挥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团结人才、凝聚人才的优势,不断壮大充实青年企业家队伍,团省委、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决定吸收一批大胆开拓、锐意进取、精于经营、善于管理并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企业家作为青海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八届会员,并从中择优推荐部分优秀会员为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青海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参与性,通盘考虑推荐人选,精心安排,周密组织,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二、推荐对象和范围
     (一)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企业经营管理负责人;
     (二)在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中作出突出贡献,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同行业和本地区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群众公认度较高,地方党委政府比较满意;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并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心协会工作,热情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积极为协会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四)关注青海经济发展,并有意愿加入青海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的省外青年企业家或经营者、管理者;
三、推荐程序
     (一)省青企协会员由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组成。个人会员推荐方式主要为州、地、市团委和企业团组织推荐、社会推荐、个人自荐、省青企协会员推荐。团体会员推荐范围主要为各州、地、市青年行业性组织或青年经济合作组织,由各州地市团委及有关行业或青年组织推荐。
     (二)协会个人会员、团体会员自愿提交入会申请表,经青企协审查合格、按时缴纳会费、领取省青企协颁发的会员证书,即成为青海省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
     (三)理事(席位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等人选在会员中产生,待会员名单确定后,与各州地市团委、有关团组织充分沟通、协商确定候选人名单。
四、会员权利
     (一)出席协会会议,参与协会相关工作;
     (二)在协会内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协会工作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四)参加协会组织、举办的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以及各类培训、交流研讨会和论坛等活动;
     (五)参加省青企协组织的与省内外有关团体的友好往来,促进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活动;
五、会费缴纳
     按照《章程》规定,结合青海实际情况,第八届协会拟收缴会费标准为:会员缴纳会费2000元/届,理事缴纳会费3000元/届,常务理事缴纳会费4000元/届,副会长缴纳会费10000元/届。    
     自荐或推荐产生的省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需提交《青海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八届会员入会登记表》1式3份(附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1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3张2寸免冠彩色近照(附电子版),于2011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当地团委或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秘书处(团省委工农青年部)。

联系电话:0971—8210976 
联 系 人:  娜 仁
电子邮箱: qhqgb@163.com
通讯地址:西宁市北大街3号团省委工农青年部(省青企协秘书处)
邮    编:810000

附件:

点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1、青海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八届会员入会登记表

点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2、青海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八届团体会员登记表

                                                                                                              共青团青海省委    青海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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